爽朗的九月浸泡在桂花的芬芳馥郁中,连同那缓缓舒展开的眉眼,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几分恬淡的舒适惬意。
这个季节的青空,大概最是慵懒迷人了。
开学典礼在少女深深鞠躬时把可爱的马尾甩过头顶那一刻,便雀跃地拉开了盛大的序幕。
初见祝谣时,我总觉得她该是一匹在广袤的草原上狂野奔跑的野马,又或是,一股勇猛地拍打着海岸礁石的浪潮。
若不是与她相处久了,我想我不会发现,她原来还是在静谧的夜里升腾起来的海雾。
祝谣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姑娘,长相并不十分精致,然而棱角分明,又十分爱笑,自是不缺那几分明媚的好看。
她的性子不似我们南方姑娘这般温婉,讲话也从来不会拐弯抹角,向来是心里想到啥便直言啥,操着那一口流畅标准的普通话,怼天怼地怼白莲。
招了多少人的厌,她自个儿心里明明白白的。
可她却好像不甚在意。
又或者说她是,习惯性地,下意识地表现出一种散漫随意,好让人觉得她其实是如此地强大。
仿佛所有的人和物在她的世界里,不过都是浮光掠影而已。
然而在我唐突闯入她独自狂欢的繁华领域时,她却像是一只躲藏在山涧的麋鹿,悄悄地探出头来窥探我。
也是后来我才发觉,原来那时候小心翼翼的人,可从来不只有我一个。
我们总是不动声色地试探着对方,然后努力去寻找那个令双方都觉得舒服的契合点。
所幸后来的我们,总算是循着彼此刻意泄露出来的那几分炙热的真诚,认真地摸索到了。
祝谣鲜少会提起她的家世。若是有人刻意在她面前提到家这个字,她便会下意识地露出一脸厌烦的表情。
关于她的很多,我都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
然而多半是些不好的风言风语。
明明听着糟心,我却还是要从别人的口中去了解她。只因为那时候的我们,还不熟识。我还没有资格去过问她那方刻意封锁起来的世界。
祝谣大抵不是个好女孩。至少在大多数人眼里,在那些未真正了解她的人眼里,她够不上好女孩这个边。
她蹦迪泡吧,涂指甲抹口红……还有人曾经在天台上撞见她抽女士香烟。
那段时间,连和祝谣走在一起的我,也遭受到了他们那些诧异甚至是怪异的目光。
我还记得她那时候笑着跟我说,“小乌龟,要不,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吧。”
我那时犹然是懦弱的,站在她身旁却始终一声不吭。可我到底没肯放手。该感谢那时候的固执,我们才能有后来的故事。
按理来说,祝谣这种败坏校园风气的不良差生,原本是没有资格到羊城中学这么好的高中念书的。
这时候就该像大伙儿说的那样,带着点酸味在背地里说她命好才对了。
听说她搞房地产的爹刚来广州做生意的时候,愣是用一大把钱砸成了羊城中学的赞助商,祝谣也就这样靠着她的土豪爹进来了。
树大招风,流言蜚语总少不了她。也总有人明里暗里说她不配来我们学校,成绩一塌糊涂还不思进取,最大的本事也就只有拼爹了。
可我也不见得她有多喜欢这个满地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的地方。
祝谣她还有个渣女称号,换男朋友的速度比我换笔芯的速度稍微快那么一点儿。
很多人都说她花心,说她不把感情当回事。
祝谣说她只勉强同意上半句。她可从来没有敷衍过任何一段感情。
而在我看来,也只不过是因为每个人的观念不一样罢了。
就像我理解不了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吃胡萝卜一样。他们同样也理解不了我为什么会疑惑这种在他们觉得本应理所当然的事情。
从前的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这世间上的绝大多数感情都该是深沉且持久的。
直到那节沉闷的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在教我们学《氓》的时候,我们低头齐声念着:“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祝谣难得认真地盯着我书页上面那一行方正的红色译文,皱起眉头不满地跟正在偷偷神游沉思的我吐槽道:“古人这话还挺有意思的哈,凭啥女的就脱不了身了。要我说,处不来就散,男女,不都是一样的吗?”
我略显呆滞地转头回望她,却好半晌都没办法回她的话。
是了,她跟我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那怎样?这难道会妨碍我继续喜欢她吗?当然不会。
我想,大概正是因为存在着不同,我们才有机会在两个灵魂的相撞间见识到更多新奇的事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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